省工信厅开展江西省第七届工艺美术 “杜鹃奖”评比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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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发扬创新工艺美术技艺,鼓励全省工艺美术从业者创作更多好作品、新作品,促进江西省工业美术行业繁荣发展,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江西省第七届工艺美术“杜鹃奖”评比活动。

 

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必须是本人或集体(三人以内)创作的工艺美术作品,要求设计新颖、独特、技艺精湛,有健康的思想立意和较高的艺术水平;在继承传统基础上,具有创新精神和时代感,装饰手法和表现形式丰富多彩,在材质、工艺技术上有新的突破,具有独特的艺术个性和较高的艺术品位。每人或每个集体(三人以内)限报1件(套)作品,所报作品应不涉及他人知识产权。

平面作品(包含成套作品)配框后最长的边不超过2米;立体作品(包含成套作品)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作品(包含成套作品)的重量不超过50千克。

 

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为金、银、铜奖,奖项数量按不超过参评作品总量的15%控制,最多不超过60件,其中金银铜奖按1:2:3的比例设置。所有获奖作品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颁发获奖证书,可作为获奖作者评定职称、荣誉称号的业绩。同时,赋予获奖作品纳入江西工艺美术馆永久性馆藏资格,2020年10月31日前办理馆藏手续有效。

 

其他要求

(一)参评报名。进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门户相关页面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缺漏;提交后作品及署名不可更改。于2020年9月27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稿文件命名为:杜鹃奖+所属艺术门类+作者名+作品名,发送至邮箱dujuanjiang@jxciit.gov.cn,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作品。10月8日至9日,报名人员自行将报名表中所报作品送至活动地点,并提交经所有作者签名的报名表纸质稿(双面打印)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逾期视为放弃参评资格。委托他人提交的,还需提供经所有作者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自行确定。

 

(三)取回作品。所有获奖作品及部分特色作品将在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主展区进行展览。在10月15日前未接到通知作为特色作品进行展览的,须于10月16日至17日上午之前自行取回参评作品。获奖作品及特色作品须于10月22日下午至10月23日自行取回。

 

(四)现场创作。陶瓷类获奖作者须参加10月18日举行的现场创作活动,现场创作的作品应与获奖作品风格一致。现场创作的作品完成后赠与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五)颁奖典礼。所有获奖作者(集体创作的,可由其中一名作者代表)须参加10月22日上午(初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举行的颁奖典礼。

 

(六)遵守规定。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评费,凡报名参评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各项规定。

 

联系方式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业处:王茜 88916388、15879196422

江西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周熙彬 86386293、1369708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