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洪建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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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洪建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景银保监复〔2020〕61号
发布时间: 2020-11-04 访问量:266次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公司关于洪建华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渤财赣发2020〕79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洪建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